房树志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房律师在检察院提具法律建议被检察官采纳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房树志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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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房律师 涉嫌人罗某不受追究没案底


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其父亲作为近亲属委托房律师为其儿罗某辩护成功。

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二2018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经检察院打批准、次日由中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期间,房律师作为罗某的辩护人,依法为其向检察院提具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表达罗某虽然参与,但其并未见到被害人,更未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在本案中过错不大;且被害人在案中有明显过错,因其对嫌疑人同事进行殴打(构成轻微伤),依法可以减轻嫌疑责任。况且嫌疑人单位已经与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被害人为嫌疑人出具了谅解书。等等,依据刑事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罗某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依法可以不起诉。本辩护人向检察官提出对罗某不免予起诉的法律建议,获得检察院采纳。于2019年6月27日作出《(中检二区刑不诉【2019】229号)不起诉决定书》。本辩护人将此不起诉决定书发给罗某家属,其家属非常感谢本律师,已经高高兴兴地去看守所接其儿子罗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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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房树志
  • 执业律所:
    广东洋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2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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